混播牧草的选配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量:0

选择混播成员应充分考虑经济利用R的及不向利用状况下混播成员的变化,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豆科牧草与禾本科牧草混种。

(2)利用目的混种牧草时首先应考虑牧草混播的用途。各种家畜对牧草喜合程度不同,选择混种牧草时,首先应考虑家畜的特性。在利用方式上,用作刈草地的应选用短期生长的、直立的上繁草混种,以便收获和调制,用作放牧的则寿命长、具有根茎的株型低的下繁草应占较大的比重,以免因践踏而失去生产能力。

(3)利用年限在大田轮作中,牧草的利用年限不多于2-3年,为了在短期内获得高额产量,恢复土壤结构和服力。应该由等量的、发育迅速的疏丛性禾本科牧草和丛生性豆科牧草组成,在饲料轮作中,种草年限一般为3-4年或更长,除混种多年生牧草外,应加入发育速度快的一、二年生牧草,使杂草难以生长并在最初的几年内即有较多的产出。豆科牧草的寿命一般较短,早期发育快,3-5年后即从混种草地中迅速衰退或减少,因此豆科牧草在混种牧草中所占比重一般随种草年限的增多而递减。

(4)混种牧草的种数一般4-6种组成为好。

(5)生长习性每种牧草都有自己的生长发育特性和对水肥土壤的不同要求,混种牧草必须能反映栽培地区的特点。适宜的牧草混种组合是上述诸原则综合应用的结果。各地均应因地制宜,各有其适宜的具体的牧草混种组合和播种量